法律事务咨询:0515-88219990
心理咨询预约:0515-88058961
您现在的位置: 江苏心理咨询网 >> 盐城律师在线 >> 服务指南 >>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0-30 14:30:08
文章主题词:盐城法律咨询,国磊律师事务所,盐城法律
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

   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,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。
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,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,用人单位、职工、工会组织、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。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。
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,应当回避。

文章录入:sjygzll    责任编辑:sjygzll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专 题 栏 目
    最 新 热 门
    最 新 推 荐
    相 关 文 章
    江苏盐城日月辉律师事务…
    江苏盐城法鼎律师事务简…
    江苏盐城公正律师事务所…
    江苏盐城兴时代律师事务…
    江苏盐城中盐律师事务所…
    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办案…
    证人的权利义务
    在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犯…
    贪污贿赂、渎职犯罪案件…
    诉讼费用的交纳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